在苏州上班,然后跟一个二房东性质的人租了房子,事前说好要搬出去之前要提前一个月通知,于是在9.22我告知下个月要搬出去了并交了9.22~10.22一个月房租,于是晚上房东写了张收据:9.22~10.22,到期退还多余押金。但是9.25号房东就强硬要求我第二天一定要搬出去,并结清了水电费然后退了我押金。就突然说的,我觉得很蛮横无理。现在我已经先搬出来了,现在想采取措施,不能她说怎么样就怎么样,我现在该怎么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