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行政单位签发现金支票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3000元如何做会计分录

如果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在年初时恢复做凭证: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那么取现金时还用再做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拨入经费(这笔分录吗)
还是直接借:现金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谢谢了

如果年初已经恢复了“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说明单位还有上年未用完的预算指标,就不必再作“贷:拨入经费”这笔分录了,待上年指标/额度用完后,有授权支付到账通知单时,再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贷记“拨入经费──财政授权支付”。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那就直接借记“现金”3000元,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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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7-31
行政单位签发现金支票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3000元,做会计分录:
  借:库存现金 3000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3000
 
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中的账务处理:
行政事业单位应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收到“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后,根据通知书所列数额,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拨入经费”科目或“财政补助收入”科目。行政事业单位购买物品、服务等支用额度时,借记“经费支出”或“事业支出”、“材料”等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属于购入固定资产的,同时,应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行政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