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双方各付半责,受伤方要求给予误工费,营养费,及精神损失费。请问合理不?

你好,请问我爸爸是开出租车的,11年6月份开车途中碰了一个开电瓶车的,交警判定双方各付一半责任,后来对方住院了两个月不到点,11年8月初出院,共花费了4万医药费,现在我们给了6000元医药费,还差的钱准备给他,但是他要求我们给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请问这样合理么?如果合理的话是保险公司给还是我们自己给?不胜感激!

如果对方确实有误工费、营养费,是要付的,精神损失费要看对方有没有什么伤残,一般来讲不构成伤残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如果你爸爸的车保险是全的,而且足额的话,应该是由保险公司承担的。你可以让对方到法院起诉你爸爸和保险公司,法院一般会判由保险公司付的。或者你垫付后,再起诉保险公司。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26
既然是50%就是双方针对经济损失的总额各承当50%
对方追加的补偿也是合理,
保险公司愿意承担多少,只能找保险公司咨询
第2个回答  2012-02-28
交通事故的费用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建议你看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上面有很详细的规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