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老板联系不到,那家公司没开了,还有工资没发,现在不知道要怎么办。

这个月20号我和同事们去了劳动局,因为我们没有签合同,没有可以证明我们在那家公司上班的资料,就只给我们办了不予受理通知书,说要去法院,我和后面找到了我在那家公司上班的时候做的采购合同,上面联系人是我的名字,没有地址(因为老板不让把地址写上去),有老板的签字和公司的盖章。我想问一下,我已经在劳动局拿到了不予受理的通知书,现在拿可以证明我在那家公司上班的那份采购合同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可以吗?谢谢!

那家公司没开了,你的确是遇到麻烦事了。哈哈。。。
现在你做的事情如下:
首先:去你所在地的工商局查询一下,你原所在的这家公司是否还注册在案。
其次:查询他公司是否有改名或是股权转让。
再次:如果他还注册在案或是改名或是股权转让,你就拿着你现有的证据去劳动局申请劳动
仲裁。
如果查到是原单位已经注销了的话,哪你只能走司法程序了(去法院,对原公司的企业法人提起诉讼)。
如果是走司法程序,关于一些个具体可以要求赔偿的费用的话,你可以问律师,在这里我就不说了。

如果对我的回复还“满意”,请给“好评” 呵呵呵。。。。追问

在劳动局查了,那个公司还没有注销。可是我已经在劳动局拿到了不予受理通知书,也还不到15天,现在拿证据去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谢谢

追答

可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2-02-25
嘎吱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