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活着前把屋子卖给弟弟侄女还要遗产不?

如题所述

哥哥活着前把屋子卖给弟弟侄女还要遗产不?
有人说,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金钱是万万不能的。乍一看,这句话好像是在强调金钱的重要性,但是在追求金钱的路上,可别忘记了这前一句。金钱并不是什么都可以买到的。

你可以用金钱买到治病的药,但是买不到健康;你可以用金钱买到游乐场包场的门票,但是你买不到和你一起坐旋转木马和摩天轮陪你一起游玩的好朋友。

金钱买不到的还有很多很多,包括亲情,也是花多少钱也买不到的。而显然,出生于天津的这对兄弟就很明白这一点。哥哥死后,将50亿遗产给弟弟,而弟弟赚出千亿后,又将千亿资产送还给了哥哥的儿子。



两兄弟的童年
陈曾熙和他的弟弟陈曾焘虽然身为广东人,但是因为战乱的原因,他们是一起在天津长大的。在童年的时候,这两兄弟就经常因为自己是外乡人,而被同龄的小伙伴们欺负,他们还把他们编到顺口溜里,他们一出来,这些小孩子们就会七嘴八舌地唱起来。
自古以来,在中国社会中就曾经出现过很多豪门恩怨,对于那些富绅家庭来说,关于家产的争夺是永远躲不开的问题,曾经,有很多豪门亲兄弟为了拿到更多的家产而反目成仇。

但是,在香港地区却有这样一个特殊的豪门,在这个家庭中,哥哥去世时将大笔遗产留给了弟弟,而当弟弟退休后,他又将千亿企业转交给了哥哥的儿子。那么,这对兄弟之间到底经历过怎样的事情呢?



正文

这个特殊的豪门就是陈氏家族,而他们兄弟二人就是陈曾熙和陈曾焘。

在香港有两个非常著名的建筑,分别是港汇广场和恒隆广场,而这两家广场的所有人就是恒隆集团的管理者陈曾焘,据估计,

仅凭这两处的收入,陈曾焘每年就能够入账二十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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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06
在罗贝儿整容死亡和罗君儿绑架案之前,罗氏家族闹得最大的,是罗定邦身故后的遗产争夺案。

1、贪心儿子,引发豪门内讧

2007年,罗定邦四子罗家宝的长女罗颖怡,以一张状纸将自己的二叔罗蜀凯告上法庭,要求他交出信托基金帐目。

罗颖怡的一书起诉状,直接拉开了罗家争产大戏的序幕。他们争夺的主要内容,便是堡狮龙(bossini)创始人罗定邦留下的遗产。

罗定邦1996年8月13日去世,在离世前四个月他签订意愿书,交代遗产如何分配,妻子陈楚思及小儿子罗家驹在场见证。

意愿书涉及的遗产包括罗定邦持有家族生意的权益、现金、物业及证券,价值约10亿元。他委任罗蜀凯为全权执行人,依照他生前意愿处理遗产。

毕业于伦敦大学法律系的罗颖怡,认为爷爷过世多年,罗蜀凯却始终没有执行遗嘱的意思,所以通过法律途径讨要说法。

不过罗蜀凯反过来起诉所有的兄弟,以及侄女罗颖怡、外甥孙RyanOrr(姐姐罗嘉穗的男孙)。

他要求法庭判决罗定邦签订的,让自己进行决策处理的意愿书是有效的,而他的起诉,也让罗定邦两个私生子及遗产内容全部曝光。

根据法庭公开资料显示,罗定邦将遗产平分成三份,一份作资助“罗氏家族子孙”、一份用于慈善、一份留给流亡海外的失踪儿子,以补偿他未尽父亲的责任过失。

除此之外,他还有一名私生子罗家添也被曝光了,关于两位私生子的信息,我们后文会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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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是不是跟TVB争产剧演的一样,突然杀出的程咬金出来和后人争夺财产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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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家事往往比想象中更复杂,这次官司主要的争议就在那份用于资助“罗氏家族子孙”的遗产上。

这份遗产主要有28个受益人,横跨至第四代。当他们日后工作生活出现困境,便可以取得送赠或借贷,如果他们行为表现卓越突破,为民族争光,也可以获得奖赏。

但具体的金额和要不要收息,就得由罗蜀凯决定了。总之,罗蜀凯不仅是父亲遗嘱的执行人,还是决策人,给谁、怎么给最终都是他说了算。

罗定邦的遗产算盘倒是打得挺好,一份做公益,一份补偿给私生子,一份资助后人,既鼓励了后人自力更生,也保障了他们的衣食无忧。

问题就出在了罗蜀凯这里。

罗蜀凯表示,父亲只要求自己尽量遵照,没说一定遵守,故这份遗产应属于父亲对他的馈赠。

罗蜀凯的代表大律师石永泰也着眼意愿书的字眼,指罗定邦给予二子无限权力,并非简单信托,其他人不得异议。

这么赤裸裸的钻空子,其他后人当然不答应了,除了罗颖怡牵头叫板,意愿书见证人罗家驹也作为重要证人进行了反驳,指出罗定邦1976年和1989年两次摊分公司股份,都是子女一视同仁的,怎么可能遗产就独留给二子罗凯蜀呢?

这个官司最后以罗蜀凯败诉告终,他与其他兄弟妹的感情也彻底宣告破裂。

败诉后的罗蜀凯,第一件事是质疑告他的罗颖怡,并没有达到“资助罗氏家族子孙“的标准,申请将她剔除在名单之外。

罗颖怡于是立刻拿出杰出企业家、卓越CEO等奖项,还当庭读出爷爷夸自己“冠压群雄”的信,表示自己完全够得上继承条件。

法庭虽然裁定罗蜀凯不可独占先父遗产,并就案件向弟妹和侄女支付八成半讼费,但他依然是遗产执行人,也依然掌握着这部份遗产的分配权,也就是罗颖怡再优秀,要拿遗产、拿多少遗产,还是得二叔决定。

从此,罗家后人就陷入了一种“我得不到的东西你也别想拥有”的僵局里。

其实除了罗蜀凯,罗家其他兄弟姐妹关系还不错,所以当初精明的罗定邦,为什么将这么重要的遗产执行人安排给贪心的儿子?

这就要先从罗定邦的发家史说起。

2、罗定邦:自古豪门多薄情

罗定邦出生在广东顺德一个小康家庭,他与原配陈楚思的婚姻是“指腹为婚”,而陈家是开办纱厂的。

婚后,陈楚思先后为罗定邦生下五子一女,罗定邦也跟着岳父学习打理纱厂。1942年岳父过世,他接管了纱厂并其打理得井井有条,在顺德小有名气。

50年代,罗定邦携全家去香港发展。初到香港时,香港工业很少,据长子罗乐风回忆,爸爸初到香港时连巴士厂拉闸的工作都找不到。

罗乐风也在调景岭难民区里读了两年的小学,毕业后去读夜校,一家人日子过得非常辛苦。

调景岭难民营,就是传说中的“木屋区”,建于50年代,多数人只是用油纸沿山搭棚,求一个容身之处。建材简陋的木屋区最怕就是失火,一烧就是一大片。

罗家当年就经历了石硖尾六村大火事件,一度只能靠他人救济生活。

罗定邦后来做起家庭山寨生意,子女们全部为其打下手,日子才渐渐丰盈。

家庭山寨生意,是半个世纪前香港工业的一种形式。

以家庭式经营为主,“老板即老窦(父亲)”,老婆子女即员工,一家人栖身在寮屋区或者唐楼,帮外国的牌子做生产。鞋、纺织、 车衣、手工艺品等都是主要生产内容。

许多香江豪门都是靠山寨厂起家的,包括“穿胶花”的李嘉诚。

1975年,罗定邦成立罗氏针织,因炒卖成衣配额发家,与同样是炒卖成衣配额暴富的丽新集团的林百欣、万泰制衣的田元灏及肇丰针织的方肇周,并称为制衣配额“四大家族”。

之后,他又在观塘及长沙湾买入厂厦。87年罗氏国际上市,91年罗氏地产上市,到93年又再分拆经营时装零售的堡狮龙(bossini)上市。罗家也早已成为豪门大户,罗定邦还以天价拍下全港唯一的“8”号车牌。

功成名就的罗定邦除了工作外,还创办了罗氏信托基金,在香港和内地都建了罗定邦中学,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

自古豪门多薄情,罗定邦的事业步入正轨后,婚姻却出了轨。

前文提到,罗定邦除了与陈楚思育有五子一女外,还有两个私生子。私生子之一罗家添,生母就是罗定邦的秘书桂兰。

传言陈楚思知道后,对桂兰言语恐吓了一番,还将她暴打了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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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邦知道后没有和发妻叫板,只是交代最机灵的二儿子罗蜀凯帮忙照顾桂兰母子,并交给了他们一大笔抚养费。

不过性格刚烈的桂兰选择了烧炭自杀身亡,心怀愧疚的罗定邦才决定要将罗家添认祖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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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罗蜀凯的一番劝说,陈楚思才最终同意,让罗家添进了罗家的家门。

或许是感念罗蜀凯当初的劝说,在罗颖怡与罗蜀凯打争产官司时,罗家添公开表示不会介入争产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1-06
如果哥哥在生前就把房子卖给弟弟了,而且办理了产权更名过户手续,说明这趟房子已属于弟弟名下的个人财产,哥哥如果离世,这套房子就不属于哥哥的遗产,所以哥哥的孩子,也就是弟弟的侄女就不会再以其这套房子为遗产的名义,主张这套房子的遗产继承权了。
第3个回答  2020-11-06
哥哥活着的时候已经把房子卖给弟弟,是否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也就是说,房产证上的名字是不是弟弟的,如果是,与侄女儿没有任何关系(于情的话,可以分给点儿也可以)。如果不是,有合同也可以,只要能够证明房子所有权即可。侄女法律上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
第4个回答  2020-11-06
哥哥生前将屋子卖给弟弟。如果己过户,侄女无权继承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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