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机构如何签订合法的劳务合同

我是教育机构行政人员,公司有部分教师是每周只上三天班的在校学生。因公司初创,需要全职的教师不多,为防范法律风险,公司想把他们发展成只签订劳务合同的专职教师。
不同于有教学任务才来上课的兼职教师,该专职教师能按月领取一定的固定薪酬、 除了上课还要参与教研与培训、上班时间等有一定的管理要求。
请问如何设计有针对性的管理制度和合同,才能让合同成为真正的劳务合同(不被认定有劳动关系)?

签订了劳动合同代表同单位的雇佣关系成立,那么单位发放的任何工薪类收入都应该合在在一起进行计算个税,公司负有扣缴义务人的义务应该为建立雇佣关系的员工进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了保障完税证明的开具,建议采用全员全额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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