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在公司上过班。

公司打卡机里面有我的考勤记录,但是我没有密码,怎么才能导出来,证明我在公司上个班。

  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有: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劳社部发〔200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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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4-29
你所说的办法不太可能,
而且打卡机即使你能破译密码,打印出来的东西,
没有盖章签名,咱自己也可以伪造,不足以采信。
如果你能有财务打印的工资条,这是最优有效的证据。还有公司每月上报的考勤表、发放劳保用品名单,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据。追问

我只有他们家公司给我交的社保,但是不是我所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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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4-29
劳动合同的官司举证义务是不是你,是公司。如果他说不是他公司的员工,他必须有证据证明你不是他们的员工。如,他必须证明你在其他地方上班。如果你能轻松说出同事的名字,工厂的生产能力、工人人数等等,作息时间,等等,那他无法证明你不是他的员工。具体你劳动局咨询
第3个回答  2014-04-29
工作证,考勤卡,人证追问

没有,劳动局说,人证不行,我们公司只有一个打卡机

追答

入职的时候签协议了没?厂服,工作服,出门证,工作证,你在厂里吃饭时拍张工厂食堂的照片或和同事一起进餐的照片,等等,还可以录音。劳动仲裁是在劳动局申请吗?他们如果说这不行的话,就是不想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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