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法律专家:不给股东分红违法吗?

我五年前买了修正药业股票,尽管修正药业用我们的资金发展生产取得了十几倍的收益,但是从来不给我们股东分红.请问修正药业的老板这样独吞利润违不给我们小股东分红是违法行为吗?可以起诉他吗?以什么名义起诉呢?

不违法。除非章程对分红时间有约定,否则不分红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盈利,但是连续五年不分红,那可以起诉要求回购股权。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分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分红,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一定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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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8-3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第一项,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也就是说您如果对大股东不断增加资本的做法不满且超过五年盈利,您可以要求公司回顾股权。如果公司不同意回购的话,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公司回购。

注意股东会有权决定公司盈利是否分红以及如何分红,法院是无权强制公司发放红利的,因为您不能向法院就此起诉。但如果您对大股东不满意的话,可以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参考资料:公司红利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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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07-07-20
你可以委托律师诉讼,维护你的要求分红的权利。
第3个回答  2007-07-20
看股东之间的约定了。股东按照约定分红是天经地义的。但是,公司分红以公司营利为条件,没有营利当然不能分红,这也是天经地义的。现在,主要看你们当时分红时的约定是怎么定的。
如果约定里有“政府方针政策,行政制裁,许可,法律制裁等”属于“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不能分红,那承包股东就可以不承担责任。如果,股东之间约定,不论什么因素都应分红,那么承包股东就应该承担补偿分红的责任。
另外,本来可以追究承包股东在“经营”上的“懈怠”责任,如果证明他在经营和申请上,有失误或者拖延的故意,那么可以追究他的责任。可你说“没有按预计通过”,说明承包股东也是预计并正常注意到了,并尽了经营上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他不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希望你发消息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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