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在将目标锁定嫌疑人,但无任何实质证据的又无搜查证的情况下。强行闯入嫌疑人家中,进行搜查。

在沙发底下 搜到了嫌疑人偷到证据。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犯罪嫌疑人因为在和女朋友行房所以不方便开门,但警察强行闯入。在出示警察证,但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 公民是否有权利拒绝开门?)其实犯罪嫌疑人构成偷盗已成事实,我要问的是公安执法的问题。

1、很奇怪的逻辑:请问无任何实质证据,警方是凭什么说是锁定的就是犯罪嫌疑人呢?我倒是认为警方是有掌握实质证据的。只是你不知道罢了。
2、警方没有搜查证而搜查公民住所是不合法。
3、因执行公务,在出示有效证件的情况下,是有权进入公民住所调查的(不是搜查)。
4、警方进入不必然是搜查,所以在警方执行公务并出示有效证件时,公民有义务主动配合调查。
5、警方在伍搜查证、公民不打开住所门的情况下,强行闯入,是非法的行为。
6、如果有实质性证据锁定犯罪嫌疑人,实行抓捕行动,是有权采取上述强制措施的。有了这个前提,警方是合法的。
总结:现在的中国社会,别说本身有犯罪事实,即使没有,你去追究警方程序非法的案例也不少,赢的不多。个人建议,不谈了,争取从轻判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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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8-12
合法!!!!!!!!!!!!!!!!!!!!!!!!!!!!
第2个回答  2011-08-12
根据刑诉法规定
搜查原则上是要有搜查证的
不过如果是在侦查人员执行逮捕或拘留的时候
并且情况紧急之下 不另用搜查证 也是可以的
这些情节一定要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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