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发生在4月中旬,本人驾车经过一个十字路口,当时的情况是对面的车可直行,我这边可以左转,(左转和对面直行绿灯同时亮起)我在左转的时候被对面的车头撞到右后轮翼子板侧位附近,交警快赔判我主责,对方次责。 由于本人修车时一直没有配件10天后才修好,我去4s店提车时,4s店告知我修车费用1万4千,服务顾问告诉我,要对方来赔付车费,当我打电话给对方车主时,他告诉我 他的车 修理费2000元已赔付完毕,我的费用要我去找保险公司,请问我该怎么赔付?
我现在找对方车主一起协商保险的事宜, 他说他走的交强险互碰自赔的程序,2000元他已经赔付完毕,他不肯动商业险完全不配合了,我也找过对方的保险公司,对方保险公司说可以要求我的保险公司代为追偿,我保险公司代为追偿要求对方公司开具核价单,对方承认我修车1万4,但是不肯开出核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