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不领取工资,企业也不需支出工资的情况下,法人属于在职职工吗?

根据百科里在职职工条目解释,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外方及港、澳、台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包括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或符合劳动保障部门关于认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在岗职工,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我认为重要两点是:支付工资和存在劳动关系,有此两点即为在职职工。那么不再经营且不再支付工资的公司,法人不再领取工资,但是否形成劳动关系呢?

如果法人在公司专职上班,那么不管他拿不拿工资,应该算在职职工。
如果法人只是挂名或上级委派性质,在他处专职上班,那就应该不算在职职工。
我这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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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26
  主要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
  但其可以像自然人一样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法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法人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其能够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人以它的机关的意思作为其意思,以其机关的行为为其行为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地位和资格,称为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3、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
  法人之所以能够具有独立的人格就是因为其有独立的财产,这是其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所以具有了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
  4、法人能够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
  在企业法人中,是否批准一个法人设立的行为,是一个行政许可行为。发起法人组织人通过合伙的行为获得了国家行政权力的确认,这就意味着引起了一个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产生了法人,其就可以享有各种民事权利、承担各种民事义务。   公司制度中的“股东”或“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私企来说,法人就是董事长,就是一个公司最高领导人。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8-09
当然属於在职职工~
第3个回答  2011-08-09
属于呀,他是法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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