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私房拆迁,土地应不应赔偿

我家在城市居住面临被拆迁,原因是政府要保护古迹遗址,我家土地面积150平米,房屋面积仅50平米,拆迁人员讲土地为国有,不予赔偿,只赔50平米,但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土地是我家于1945年购买的,并有土地证,请问除了房屋外的100平米土地应不应赔偿

明确回复你:应该补偿。
第一,我们江苏省条例规定了,对于地大于房的,要求按区位补偿款的标准对多出的土地进行补偿。你们可以查找那边的省条例、市拆迁政策,看里面有没有类似的规定。
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政府要拆迁必须对剩余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
第二,如果没有也不要紧。国家有全国性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里面规定补偿办法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政府如果不对你的土地进行补偿,你可以要求产权调换,另外还一块150平方米的地和50平方米的房屋。
第三,拆迁是别人求你办事的工作,因此在这个过程中你可以姿态放高一点不着急的,不达到该有的补偿你不拆迁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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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6
  应该补偿。
第一,例如江苏省条例规定了,对于地大于房的,要求按区位补偿款的标准对多出的土地进行补偿。
我国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有偿有期限的,政府要拆迁必须对剩余使用年期的土地使用权给予补偿。
第二,可以依据国家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2个回答  2008-08-22
你可以申请土地部门对你的用地进行确权, 不仅仅是只看你老证上的面积, 这么多年了, 要根据原始地籍档案等来确定, 比如你交纳城镇国有土地税费的计算面积等.
第3个回答  2008-08-21
应该按土地证上的面积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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