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城市居住面临被拆迁,原因是政府要保护古迹遗址,我家土地面积150平米,房屋面积仅50平米,拆迁人员讲土地为国有,不予赔偿,只赔50平米,但我觉得不合理,因为土地是我家于1945年购买的,并有土地证,请问除了房屋外的100平米土地应不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