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小规模纳税人购3%简易农产品,可否按13%抵扣

如题所述

  根据财税〔2012〕75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 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 开的普通发 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 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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