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加班费是17元一小时 这个是怎么算出来的 按以前那个方法算出来的是不

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加班费是17元一小时 这个是怎么算出来的 按以前那个方法算出来的是不一样的

一小时17元不是加班工资,是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连同每月1820元一起公布的最低小时工资,通常的计算方法有两种:
1.比重法即根据城镇居民家计调查资料,确定一定的最低人均收入户为贫困户,统计出贫困户的人均生活费用支出水平,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2.恩格尔系数法即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提供的年度标准食物谱及标准食物摄取量,结合标准食物的市场价格,计算出最低食物支出标准,除以恩格尔系数,得出最低生活费用标准,再乘以每一就业者的赡养系数,再加上一个调整数。
  以上方法计算出月最低工资标准后,再考虑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就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等进行必要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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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29
上海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20,计时工资每小时是17元。这里并没有说加班工资每小时17元。

加班工资算法按劳动法规定。
计时工资与加班工资完全是两码事。
第2个回答  2014-03-29
底薪1820,假如那个月有30天.有四个星期也就是八天,剩下22天,一天八个小时,22乘以8等于176,这个是基本工时,1820÷176=10.34也就是基本工时一个小时,至于加班费什么的要看公司安排是两倍还是什么的,你那个以前的方法不知道,不过具体都要看那个月的情况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1-07
  从2015年4月1日起,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820元调整到2020元,增加2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17元调整到18元。
  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支付的月工资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资标准。需要说明的是,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也不作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即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劳动者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最低工资制度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为保障低收入职工基本生活,本市自1993年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除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未作调整外,每年都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是第22次调整。
  根据国家《最低工资规定》,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时,主要考虑城镇居民生活费用支出、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这次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共同研究提出方案,在方案拟订过程中,充分听取了企业和劳动者等方方面面的意见,既关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也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承受能力,力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科学、合理。
第4个回答  2014-03-29
算法一直都在变的好不?追问

怎么个变法请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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