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社保怎么办理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社会保险应当按照以下方法交:

1、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购买社会保险的,应当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代扣后,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2、劳动者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直接去社保机构中心缴纳社会保险费。市属以上单位的社会保险业务在广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区属单位、自由职业者的社会保险业务在所属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还有其它雇员,可以带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资料到单位所在地社保局以单位名义集体上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如果当地允许的话,还可以上住房公积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年金等。个体户社保办理方法有:

1、以个体工商营业执照办理:

如果想要在经营实体所在地参加社保,个体工商户可以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本人身份证等证件,前往社保局提交社保参保申请,然后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申请资料,经过审核后,即可办理城镇个体工商户职工社会保险。

2、以灵活就业名义办理:

如果想要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社保,个体工商户可以以灵活就业名义办理当地的社保。办理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前往当地的社保局服务大厅,向柜台工作人员说明要办理灵活就业社保,然后填写申请表格,经过审核及缴费后,即可成功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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