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都办理什么?

如题所述

民政局主要职能有以下方面:

(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依法对本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拟订本市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四)参与拟订本市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五)拟订本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六)组织拟订本市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七)拟订本市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八)拟订本市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九)拟订本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十)拟订本市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拟订本市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外地来京上访人员和非正常上访人员的接济服务管理工作。

(十三)拟订本市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十四) 负责本市社会工作人才登记管理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扩展资料: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工作;负责综合调研工作;负责草拟有关民政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社救科

负责全县抗灾救灾工作;核查、上报灾情;负责救灾款物的申请、接收、管理、分配并检查监督使用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

3、优抚安置科

组织协调拥军优属工作,负责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和民工的伤亡抚恤工作。

4、社会事务科

负责起草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负责设在本县的社团及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

5、老龄办

办理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向老龄工作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承办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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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15

民政局主要职能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工作。主要包括民间组织、区划地名、婚姻登记、殡葬改革、孤儿收养等事务的管理工作。

二是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工作。主要是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社区建设工作。

三是协调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工作。包括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烈士褒扬、管理烈士纪念建筑物、退伍士兵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和服务管理、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军用供水等工作。

四是负责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包括城乡低保、五保供养、救灾救济、慈善捐助、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福利企业和福利机构管理、三峡移民管理以及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等工作。

扩展资料

民政局的机构设置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组织起草有关重要文稿;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

2.救灾救济科,统计灾情,查灾、核灾,组织慰问救助灾民,建立灾害救助档案,发放救助卡;管理发放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接收、分配国内外捐赠和援助的救灾款物;指导“五保”供养工作。

3.基政事务科,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积极指导村级开展民主自治示范活动;依法指导村民罢免村委会成员的罢免工作;组织指导社区建设;依法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

积极指导开展社区自治活动;负责老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三老”人员的定期定量补助工作;负责全县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收养登记工作。

4.优抚安置科,负责检查、落实各类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抚恤政策;负责全县复退军人、转业士官、伤残军人等的接收安置工作;贯彻落实双拥有关法规政策,组织协调全县双拥活动;指导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管理和维修工作。

5.民间组织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受理全县性社会团体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负责受理县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

依法实施民间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查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负责查处本县行政辖区内未经核准登记擅自以民间组织名义进行活动的非法组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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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4-04-14
一般都有以下服务,基本上都是需要各种证件的。
便民信息 低保服务 救助服务

收养登记 老龄服务 优待抚恤 安置

服务 捐款 捐物
福利企业 福利机构
第3个回答  2014-04-14
低保、婚丧、社工、基层政权村居委会等。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民政局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市民政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 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慰问光荣院老人[1]
(二)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工作,负责革命烈士审核、报批、褒扬和革命伤残人员残废等级评定的审核报 批工作。
(三)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军队复员干部 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 职工的接收安置、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移交地方管理的军 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军供站的工 作。
(四)组织救灾工作,掌握和发布灾情,拨放救灾款 物;组织接收、分配救灾捐赠;检查、监督救灾款物使用 情况,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指导农村救灾合作保险,开展减灾活动。
(五)负责社会救济工作,制定农村五保户供养和城 乡社会困难户定期救济、临时救济以及其他特殊救济对象 的救济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组织救济工作;负责符合社会救 济条件的失业救济期满尚未再就业职工的救济工作;负责 扶贫工作。
(六)主管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 养老保险制度,指导和监督农村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民政部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和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建立和完善 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八)指导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监督实施残疾人就业和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 保护政策,指导社会福利生产,审批和管理城乡社会福利 企业。
(九)负责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开展村民、居民自治活动。
(十)拟订行政区域规划,负责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 批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名称和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和地名标志的规划、设立管理等工作。
(十二)研究拟订社团管理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性社团组织和涉外社团的审批登记和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社团管理工作。
(十三)主管婚姻登记和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殡葬和 公墓事业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 、遣送工作;指导收容遣送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五)主管全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管理,指 导和监督有奖募捐福利基金的使用。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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