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被辞退,要求补偿后说可以在工作一个月不给补偿

2014年4月份上班到2015年2月7号被通知辞退,(说是公司精简人力)没上任何保险,我要求补偿一个月工资,但是半个小时后说不给补偿,可在上一个月班。我能要求不上班,直接补偿一个月工资么?

  用人单位的做法违法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劳动者如果有《劳动合同法》40条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提起提前一个月或者支付一个月的待通知金,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还可以主张二倍工资。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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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09
看你们具体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果没签订劳动合同,可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
第2个回答  2015-02-09
请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单方辞退劳动者,应向劳动者支付 工作年限 * 月工资的赔偿 ,以及赔偿金的2倍的补偿。
且用人单位须为劳动者补缴 工作时间期间的 保险。

你只要求补偿1个月工资,你是很亏的。

注意的是,申请劳动仲裁时,你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在该单位上班及月工资。例如:打卡记录、公司发放的员工手册、工资单或工资卡流水,上班时的照片、监控、其他同事证言等等,越多越全越好。

如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可再向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问

那要是上一个月班以后是不是就没有赔偿了?

追答

除非你有违反公司规章的情形,否则只要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就要支付赔偿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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