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超市购物时偷拿了东西,价值48元,被超市内保发现,经协商和解,超市要求赔款2000元,请问是否合法

朋友是一时糊涂才犯了错误,且从未有过犯罪记录或类似前科,超市保安部门询问了其详细的个人信息并做了记录,说要么和解,要么移交公安机关,朋友因担心会因此在公安机关留下案底,影响前途,故选择和解,超市要求其为所拿商品付款,并交付厂家赔款2000元,朋友要求超市出示其处理文件或类似依据,超市表示,此类文件他们只给公安机关查看,无奈朋友只好先交了钱,并做了记录。超市强调书面记录与影像资料将保存三个月,如三个月内未再发现类似事件,将自动销毁,否则将移送公安机关,请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超市的做法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法律文件?谢谢!
超市表示不会报警处理,但朋友现在想要自首,请问他该如何做才更好?希望得到法律方面朋友的援助,谢谢!最好有相关法律文件可以参考。

不合法的,最多把东西还给他们,然后赔礼道歉,不过这种事情,你就认倒霉吧。下次这些事情就不要做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5
没有必要报警。先各大超市对盗窃行为都有赔偿制度。一般的为商品的1-100倍 也就是说你的
朋友要赔偿48-4800元,超市可以认为他的失窃商品都是你朋友偷盗的,所以希望你朋友能汲取教训。不要再做违法的事。,认识错误就好了。如果他现在去自首,也拿不回去;以为他已经签了自愿赔偿协议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1-04-15
不合法,肯定赔不了那么钱的,自己去自首最多拘留几天,你偷的物品价值较小一般批评教育一下。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