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问题,责任,权限

我跟朋友合股开了一间股份制的贸易公司...现在有几个问题想清楚了解一下:

1.公司是股份制的公司,股东是我跟另外一个朋友,股份平分..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填的是我朋友的名字,我想问,那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只是写他的名字,那如果到时候他说公司只是他一人的,我是没有份的,会成立吗?还有,那企业法人代表写的是他的名字,那到时候公司的事物是不是他说了算??

2.如果公司出了问题,例如财务做账出问题,有人利用公司进行经济犯罪 等等,那企业法人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是所有股东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的问题希望能有专业的人士解答一下,万分感激...

1、原则上你开设的是约定了股权比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是股份制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由股东通过章程的约定确定谁来当,可以是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担任,也可以是总经理担任,就看你们怎么约定。公司的事务根据章程约定确定,如果不明白,你可以考虑到工商部门那个范本格式的章程学学,一两句话是讲不清楚的。
2、公司除了问题,企业法定代表人通常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至于股东,会看相关违法情况是否与之相关,要个案具体分析判断。
你的问题是,题目太大,如有疑问,建议你好好向当地律师做个口头咨询为妥,或者自学一下公司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1-04-18
1.一个人的公司,执照上会写明是一人有限公司;2个人的执照上写明是自然人投资或控股;首先执照时不一样的,法人只能是一个人,但是有公司章程和验资报告证明你有多少股份,这些资料工商局会留档的。公司的所有权归股东会,以股权多少来话语,法人可以没有股份,不是法人说了算,如果你有50%的股权,变更法人,经理,增资,变更经营范围,地址,分红方案,股权转让,任何一项没有经过你的同意签名,都是非法的。
2.责任由法人承担,单纯的股东是不承担任何责任的。(除非你在公司还担任相关职务,比如财务负责人)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