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合股开了一间股份制的贸易公司...现在有几个问题想清楚了解一下:
1.公司是股份制的公司,股东是我跟另外一个朋友,股份平分..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填的是我朋友的名字,我想问,那公司的企业法人代表只是写他的名字,那如果到时候他说公司只是他一人的,我是没有份的,会成立吗?还有,那企业法人代表写的是他的名字,那到时候公司的事物是不是他说了算??
2.如果公司出了问题,例如财务做账出问题,有人利用公司进行经济犯罪 等等,那企业法人是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还是所有股东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的问题希望能有专业的人士解答一下,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