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儿姐姐,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的提问!
您说: 请问,如果工资是9500,年终奖是30000,这个税应该是扣多少呢?
如果全年每月工资9500元,12月份,单位发了30000元年终奖 ,应该怎么缴税,针对这个问题,根据您的情况我采用了劳动午报的一篇报道给你解答:
年终奖纳税应分两种情况计算。
情况一: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高于(或等于)2000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应按相关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2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年终奖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分别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例如,某员工12月份工资为95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30000元,应缴个税为5357元。
计算方法为:
30000÷12=2500(元),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年终奖应纳税额为30000*15%-125=4375(元)
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为(9500-2000—社保费等费用700)×20%—375=985(元)
当月合计应纳税额为4375+985=5357(元)
情况二:取得年终奖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低于2000元
如果在发放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数(2000元)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雇员当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其中,适用税率应由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后的余额,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
例如,某员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为1500元,低于税法规定的2000元费用扣除额,因此,应将年终一次性奖金减除当月工资与费用扣除额2000元之间的差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据此,某员工获得年终奖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4300元。
计算方法为:
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2000-1500)=29500(元)
29500÷12=2458.33元,根据税率表,适用税率为15%,速算扣除数为125;
应纳税额为29500×15%—125=4300(元)
因此,单位应扣除某员工4300元的年终奖所得税。
需要提醒的是,上述年终一次性奖金的特殊计税办法,每个纳税人一年内只允许采用一次。如果采用年终奖分次发放的办法,分次发放的奖金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缴纳个税。
另外,介绍你使用百度的个税计算器,挺好用的,只要输入工资薪金总额,就自动计算出个税应缴纳数。
小猫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