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当时装修的时候也花了好几万块的,现在才两年,刚有一些老客户,房东就要赶我们走了,装修费还没赚回来呢。我能问房东要一些补偿费吗?有法律依据吗??
补充一点:房租到期后,我和房东商量续费的问题,房东说再等等,他的房产上有一些问题要解决,结果房东一拖就是半年没问我来要房租。现在突然说要赶我们走,让我们把欠的半年房租交出来。
大家说,我该怎么办?有没有民事法律可以解决这个事情的。其实我也很简单,这个半年的房子我也不给了,装修的钱我也不要,房东可以继续把房子租给别人,还能赚取一笔装让费。现在他房东又要叫我们叫房租,又不给转让,又不继续租给我们。
痛苦啊。做个小生意真难啊!
我是无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