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1-05-02
不好,因为在就业时双方都应该讲诚信,不管什么原因离职,原单位毕竟给了你就业机会,离职最好提前一个月,当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这跟签不签劳动合同没有什么关系。
第2个回答 2011-05-02
没有合同+档案户口等个人重要资料没在那=你想走就走
第3个回答 2015-10-21
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说走就走是不好的。
虽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的权利,但是需要按照国家法律执行:
1.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离职;
2.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
3.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4个回答 2011-05-02
我想首先应该是责任然后是信用。
好不好你应该能判断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