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过后未签合同,如果想辞职是只要提前3天还是要提前一个月?

2010.7进入公司,试用期6个月,现在试用期过了,公司还没和我签合同,现在想辞职了,我是只要提前三天还是要提前一个月递辞职单呢?赔偿双倍工资是必须当年的开始算起吗?像我这样要求补偿的话只能从2011年1月开始算起的吗?

1、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不合法),不用提前30天,也不用批准,可立马走人。而且,用人单位还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2、辞职通知可以这样写:兹有某某部门某某,与用人单位自XX年XX月至XX年XX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因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足额支付拖欠的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因为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请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结清工作期间的工资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你的情况应当从2010年8月起开始计算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可按1个月的工资计算。
3、“通知”必须让单位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4、按上述理由辞职,如果单位不按上述要求履行责任,不支付有关费用,你就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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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2-16
交金是什么概念?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个回答  2011-02-15
过了试用期转正的话,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要辞职。但必须是单位和你签订了书面合同,如果没签劳动合同的话,可以随时辞职离开,并可以要求单位补偿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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