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办房产证和过户。
回迁房土地性质仍是集体土地,国土部、广东省住建厅多次发文禁止小产权房交易,司法实践中也不承认小产权房买卖合同。
安置房交易转让时,房屋业主应当按照基准地价30%缴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到目前为止,广州尚没有将安置房的土地性质由集体转为国有后上市的成功实践。
回迁房由于买卖有风险,还是等待是否要补交地价、有房产证能自由流通等上市政策明确后,再购买比较保险。
扩展资料:
回迁房买卖注意事项
一、回迁房总体分两种情况:
(1)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即业主已经取得该商品小区的《房产证》。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因此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这对购买者来说是十分有保障的。
(2)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即业主手中只有发展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因为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双方进行交易时,只能是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二、许多回迁房的业主都要求必须收取一定金额的订金,甚至先收80%~90%的楼款,作为客人购买该套房子的保证,余数则在真正过户交易后再付清,而由于业主也不能保证什么时候一定能够真正过户,这对购买者来说具有一定的交易风险。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在广州买回迁房?等出房产证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