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藏干部家属可否为其安排工作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3-05-22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1.享受派出单位同类同级干部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享受援藏所在地区同类同级干部的地区津贴。调整工资时,援藏干部与派出单位其他干部一样按政策规定调整。援藏期间由选派单位给予向上浮动2个级别工资档次,援藏期满后经考核表现好的可转为固定工资。
2.赴藏前由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御寒制装费10000元、生活补助费15000元,进藏后每月生活补助费2000元,并办理援藏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援藏干部家属子女是农村户口的,有关部门可为其配偶和子女办理“农转非”手续;家属子女符合招工条件的,要予以照顾安排;夫妻分居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配偶迁到一方所在地。援藏干部在藏工作期间,不得将其作为分流或下岗对象,如原派出单位撤并或破产的,要妥善安排工作;如其配偶下岗或分流,应帮助安排好工作和生活。
4.援藏干部休假探亲按国家规定执行。休假和探亲合并使用,一年一次;援藏干部在藏期间,其配偶可赴藏探亲一次,时间3个月。休假、探亲的差旅费由各自单位报销。
5.援藏干部每年休假回原籍时安排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派出单位承担。
6.援藏干部所在单位分配经济适用房,应优先考虑符合购房条件的援藏干部。对援藏干部的子女,在入学入托等方面要给予照顾。
看你符合这个规定,符合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