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左右被公司经理口头辞退(因为当时公司老总不在公司,经理代管),我提出质疑时经理说让我结完上月工资辞职走人,不让我上岗工作,在宿舍休息,等老总回来处理。2015年7月4日 老总回来了并没有说什么。等到5日中午我银行卡收到公司发的上月工资(实际发工资时间为每月15日其他同事没有发)。但老总没有跟我谈辞职的事情。如果老总确定辞退我的话,可以要求他给离职赔偿吗?我在公司工作6个月,入职时只填写了入职申请,未签署劳动合同。赔偿该怎么算?
如果公司老总不同意赔偿,申请劳动仲裁只有以下证据,有可能申请仲裁成功吗?
1、工资卡
2、同事口头
3、营业执照还是什么申请考核时企业职员名单上有写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