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加班都超过36个小时,辞职后公司有什么理赔吗?5年来,每月加班超过36个小时,多的时候100多个小时。

如题所述

首先要确定你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对工时工作制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是标准工时制的话,《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同时又有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你是标准工时工作制,又没有第42条规定的情形的话,加班100多小时是明显违法的。

另外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时工作制,这两种工作制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到劳动局备案的。从你描述的情况无法分析是哪种工作制的合同,所以无法判定用人单位是否违规。但是加班时间每月超过100小时是肯定不对的。
象你这种情况的话,即便你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且是双倍补偿,因为用人单位有违法用工行为。追问

我们就是维修设备的,我们是上3班的,下个班是有人修的,他们还要我们留下来,帮忙看机器或者是开很多的会议,想走都要教育几句!

追答

你的合同是怎么签订的啊?里面有对工时工作制的约定么?

追问

这个就是一般的合同啊,上面应该是写了8小时的,我等下去找合同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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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1-06-28
这是严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不知你有没有领到加班费。如果没有或不足,则可去劳动仲裁申诉,要求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如果单位已经支付了加班费,你感觉这些年身体磨损太大,则可去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但你自己也没什么补偿。
第2个回答  2011-06-28
第一 你要取得你是这个单位的员工的证明
第二 你要取得加班的记录。
第三 你要有工资支付的凭证。
有了这些 ,就是打官司 你也赢追问

这些都有

追答

如果你决心不在这个单位做了 ,你就和单位商谈,如果单位拒绝了你,你就去劳动仲裁机构投诉,包你胜诉。

第3个回答  2011-06-2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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