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们,帮个忙!!!谢谢了
对于某些行业来说,现在已经慢慢到了淡季的时候,公司订单很少,且有些是因为物料问题,导致经常隔三差五的让员工放假。但偶尔因为某个订单或者出货急的时候,会少有的加几个班?
我想问的是劳动法有没有规定能否拿加班去补正班,而且即使是这样拿加班去补正班工时也补不满公司规定的21.75天的工时,但公司规定技术员以上级别的人员还要多上两个周末。到头来班还是加了,工资还是没有多少。我们能要求公司加班工时就加班工时,不能拿去顶正班工时。还有工资是怎么算?是按底薪的80%还是底薪?
我们签的合同里是写有每天8小时,其余是算加班。
1,我们公司是额外21.75天后还要多上2个周六算进正班工时里。即使是8*21.75=174,我们还是要174+16=190.拿到底薪,多余算加班。
2,我们公司规定月底最后一天是公司盘点,不管是周几公司都会让员工放假。然则即使最后一天是算进21.75,不够正班工时是否可以拿平时加班或周末加班去补?
3,这个理解
4,病假是按照多少比例给当日工资的?正班工时不够是全额底薪给工资的吗?
谢谢了!麻烦您了 ----
1、如果一个月工作时间超过21.75X8的总时数,就是加班了,公司的规定不能对抗国家的法律。对抗了就是违法。你们公司190小时后才算加班明显违法。
2、公司盘点给员工放假,也不能拿一天超过8小时以后的加班工时填补的。这是劳动法明文规定的东西。同样,公司不能用自己的规定对抗国家的法律。
3、过去国有企业规定一定工龄后,病假不扣工资。但劳动法没有明确病假是否扣工资问题,因此扣不扣工资,由企业和员工集体协商确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并加以执行。可以全扣,也可以按一定比例扣。
4、正班工时不足174小时不能成为扣工资的理由。国家法律规定的工作时间标准,是规定不能超过的上限,而不是工作时间一定要达到174小时。也就是说,可以少(一天让员工干一个小时工资照发也不违法),不能多(平均每周超过44小时的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