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回答不正确,
首先要确定个人的岗位:工人计入生产成本、销售计入销售成本、车间管理计入
制造费用、其他计入
管理费用第二,不能贷记:
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
应当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用(只有法定公家交的和个人部分自负的才能计入社会保险)
第三,可不可以抵扣要看情况,如果在全年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的14%额度内,是可以
所得税税前抵扣的。
实际上要做两个分录,一个是代扣代缴个人交社保部分,一个是公司以福利形式发放给个人与个人自交金额相等的福利的分录。
如果用一楼分录,视为为尽到代扣代缴义务,处以未尽义务部分50%以上,3倍以下罚款。并以偷税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追问谢谢回答,想再请问,那么做工资时,还是要在工资表上体现保险的明细是吧?
追答是的,需要表现出来。个人要交的部分就是个人交,其他的是福利。
如果制度话公司全付,每月都这样,会被认为上述违规外,还有谎报税收基数,也是逃税行为。
就是说税务局认为职工的收入增加了,交保基数不对。
所以,就是福利也不建议,用报销额度吧(话费等),但是无法全抵消。
额度也没18%,现在好像是22%这么高了。直接拿发票顶才能全规避。
追问非常感谢回答,
追答采纳我答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