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两个案子来看政府机关内下属不服从领导安排,辱骂领导的案例,说明该如何处置这种情况:一、9月25日,
山东省乳山市党史研究中心主任徐某某因工作原因扇打辱骂本单位工作人员一事,经调查后,处理结果公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徐某某被行政拘留十五日并被罚款一千元,同时,徐某某被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二、9月16日,湖南省岳阳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吴爱桃和丈夫、岳阳县教体局干部邓金春到县移动公司营业厅办理手机业务,与负责接待的该公司营业员
何某发生口角,何某与邓金春对骂并摔东西。吴爱桃将桌上的电脑显示屏和手写板推倒在地。吴爱桃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邓金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这些不服从领导安排,辱骂领导的人员这些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
党性缺失、教养欠缺,严重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
从表面上看,只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发生争执进而动手,其背后的思想根源是,这些党员干部往往认为自己的地位高于群众,以至于当他们个人的需求得不到满足时,就会习惯用
官本位的思想和方法处理。要解决此类问题,一方面要提高党员干部素质和修养,另一方面要加强法治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党员干部习惯在受监督和制约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更重要的是,要营造良好
政治生态,改变官本位的思想和特权作风,把权力看成责任,让党员干部真正能够放下身段接地气。多一份谦卑,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