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地工作一年了,可以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吗?还是必须要回户籍所在地?

如题所述

当今社会,人口流动性是相当大的,如果双方感情破裂需要起诉离婚,是否是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呢?该问题是要分类讨论的。第一种情况是最普通的情况,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此处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在某一地连续居住达一年以上,则认为该地是该人的经常住所地。第二种情况是可以在原告的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所地起诉的情形:一方离开住所地达一年以上,另一方起诉离婚的;一方被监禁或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另一方起诉离婚的。除此之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的,也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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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0-05
不可以,因为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一般是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必须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所以不管原告在外地工作多久,都不可以在当地起诉或者回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除非原告被告的户籍是在同一个地方。
第2个回答  2015-08-19
可以在当地起诉的。
《民诉法》解释
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3个回答  2011-03-28
你好:
不在于你在哪里工作和生活,而在于被告在何处居住,如果被告连续在某地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可以向该地起诉。也可在被告户籍地起诉。当你在法院起诉时,法院立案庭会审查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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