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断缴纳社保,对《劳动法》中规定的带薪年假有无影响??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处的工作年限是从何时算起?
1、从参加工作算起?
2、从缴纳社保算起?但若中途中断缴纳社保了的话,工作年限怎么算?因为我有段时间不在国内工作,没有缴纳社保
到了新单位 可以补缴以前中断期间的社保吗

中断缴纳社保,对《劳动法》中规定的带薪年假没有影响。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扩展资料: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008年1月1日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中有规定,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2008年9月1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薪金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其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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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5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应该从劳动者参加工作开始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劳动者到新的企业上班,新的企业往往不会认可你在另外企业的工作时间,这个时候,劳动者在另外企业缴纳过的养老保险记录,就是最好的对你的工作时间的证明。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7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是应该从你参加工作开始算。但在实际的操作中,你到新的企业上班,新的企业往往不会认可你在另外企业的工作时间,这个时候,你在另外企业缴纳过的养老保险记录,就是最好的对你的工作时间的证明。
社保政策全国各地都是不太一样的,每个地方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政策。但对中断期间的社保,一般都是可以补缴的,建议可直接到你目前工作的当地社保局详细咨询办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1-07-12
我的理解,应该从你参加工作的时间算起,缴纳养老保险金计算的工龄,只是计算你退休养老金的时候计算的,所以,应该按照你的实际工龄计算年休假,不是按照缴纳养老保险年限计算。
第4个回答  2011-07-11
从参加工作算起,与缴纳社保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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