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结算?急~~~~~~~~

我在深圳龙华大浪的一个电子厂做前天兼人事文员,上了十一天的班,现在我想要辞工,她让我再做三天然后按急辞工处理,扣我一半的工资,我想到劳动局去告他,可以吗?要准备哪些东西?他这边就是说我给公司带来了影响,就是说我这边的工作没有人来交接,我应该怎么办?我来了十几天,这边也没有跟我签订劳动合同,这边劳动局的电话是多少呢?各位好心人,帮帮我........

试用期没到辞职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辞职,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会在工资发放日期结算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会在离职当天结清工资。试用期辞退工资,要按劳动合同规定的工资标准正常支付。劳动者工作了多少天就必须支付多少天的工资,不能随意克扣。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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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8

试用期离职工资在办理离职手续交接的时候,一并计算且发放给离职的劳动者。《劳动法》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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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1-07-11
1、按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约定三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期限必须在3年以上,合同期限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还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2、二、三两个问题一并给你答复。按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法定的公休日为104天/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并按下述规定方法计算工作时间和加班工资: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加班工资的计算:
每天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实际工作时间-8小时)×小时工资×150%
法定公休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200%
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日工资×300%
据此,你应该可以算清你应得的加班工资,一并向用人单位索赔。
3、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当然包括结清工资。
4、填写入职表参加培训即视为用工之日,并作为试用期的开始,应当依据上述规定支付工资。
5、六、七两个问题合并回答。你所述情况是否能够提成,只能依据单位的规章制度或者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来判断,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的报酬是劳动合同中需要约定的重要条款,这方面国家没有规定。发生争议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6、公司的底薪包含两百元的伙食和交通补贴是可以的,但必须是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一旦约定是不能扣的,否则属于克扣劳动者报酬的违法行为。
7、能否得到经济补偿金,要看你辞职的理由,如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辞职,比如,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不合法、没有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用工之日没有为劳动者建立社会保险等,都可以索取经济补偿金,补偿金的计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即半个月的工资。工资的计算按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不满十二个月按实际工资月数计算。
第3个回答  2011-07-13
辞职没补偿。按照同岗位工资标准按天计工资。
但是你得搜集你上班的证据,因为你没有工资发放记录,所以考勤表很关键,工作证等,都可以证明你曾经在那上班。
扣你工资没道理,除非你有重大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扣工资后所发工资不得低于你应得工资的7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网上都是范本,很简单。不过走法律途径可能时间会比较长。
祝你顺利!
第4个回答  2011-07-10
由于是你自己提出的辞职,所以基本没啥补偿了,对你的工资只能是按天结算,你还需要告什么?做15天拿半个月工资很合理啊。追问

他要扣我一半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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