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单位年假时间是否重新计算

如题所述

1. 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后,不必重新计算年假时间。根据规定,连续在同一或不同单位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均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且之前的工作时间可以累计。
2. 职工的累计工作年限满足一定条件,即可享受相应的年假天数。具体来说,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享有5天年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享有10天;满20年及以上的职工享有15天。
3. 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的假期中。因此,即使职工在换工作后,其原有的年假权益依然得到保障。
4. 对于跳槽后的职工,新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剩余的日历天数折算其当年度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一天,则不享受年休假。
5. 职工在跨地区就业并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时,只需向新参保地的社保机构出示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即可申请将原工作地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新单位。
综上所述,职工更换工作单位后,其年假时间不会重新计算,且之前的工作时间可以继续累计。职工在新单位享有的年假天数,将根据其在单位剩余的工作时间进行折算。这一规定旨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不同单位之间的年假权益得以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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