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是不是这

如题所述

权益法下对投资收益的确认并不能套用解释公告4中对成本法下分配股利的处理,即,不区分取得投资前还是取得投资后,均作为投资收益处理。
成本法核算是一种简化的做法,理论上来说权益法才是最合理的方法,权益法针对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调整其账面价值,并确认损益。
我们在购入长期股权投资的时候,在存在商誉的情况下,购买价款应该是由两部分组成:(1)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2)被投资单位商誉以及一些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其中,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即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你想一下所有者权益是由哪几部分构成的?是不是包含有利润分配?那么我们在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时候,是不是也相当于把这段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给买下来了?那么我们继续核算的时候是不是要把这部份利润给排除出去?这就是为什么要减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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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3-29
出售时的分录:
借:银行存款
2100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700万
--损益调整
200万
--其他权益变动
100万
投资收益(差额)
100万
同时,把原先其他权益变动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100万
贷:投资收益
100万
所以,题目的答案是200万
成本法很简单,投资后,就好比借钱给对方,偶然拿点利息(企业分红)
权益法更讲道理,投资后,是成为对方公司的一份子,与被投资单位共进退,对方确认获得利息,有赚钱了,权益法也得相应确认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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