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顶层是复式楼,楼顶使用权归谁?

我家买的商品房,27楼以下是正常的,但是27楼顶层他们说是搞的复式楼,然后顶楼使用权卖给顶层业主了,请问是否合规合理?有没有针对这个问题的详细解说

房屋内的面积你只有使用权,就是上面一层那个复式,这也是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看是那个开发商是怎么申报的?还有你们的房屋购买合同是怎么签署的?上面有没有标明是属于谁的?那个楼那个顶楼那个露天的位置肯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面积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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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合同没注意,如果合同标注了是否就是开发商有权出售,露天的位置是指哪些面积,他楼顶用的是复式楼,然后楼顶应该是那种尖塔设计

追答

合同标注了,那就是按照合同走,如果合同没标志,就是按照当地的那个车建群,那个文件来实行那个那个露天的就是什么过道啊通道啊那肯定有过的通道吗那属于公共面积?

那个尖尖的三角形吗?那就泡楼,复式楼

追问

是的,所以这样的话楼顶使用权是归谁,开发商有权私售嘛.如果楼下都是正常的,单单楼顶是复试的,这样设计是没问题的吗?谢谢告知

追答

开发商是有权出售的,不能说司售有的复式楼是专业设计的,有的不是

没有没有,如果开发商你去看看开发商建的那个申报的楼层是多高,如果没超标是合法的,那就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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