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市是县级市还是地级市?

海南东方市是县级市还是地级市?
我在网上查了一下资料,好像是县级市。如果是县级市,那么,它归哪个地级市管辖的?

海南东方市是县级市。

东方市行政区类别县级市。

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北部湾东岸,昌化江下游,南及东南与乐东县接壤,北至东北隔昌化江与昌江黎族自治县交界,西临北部湾,与越南隔海相望,东靠黎母山脉。

东方市土地面积2256Km²,辖10个乡镇、192个村(居委会)、2个农场。

乡镇分别是:

八所镇、东河镇、大田镇、感城镇、板桥镇、三家镇、四更镇、新龙镇、天安乡、江边乡。

扩展资料:

东方市行政区划的建设历史沿革:

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东方黎族自治县。

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废除国民党感恩县政府和昌江县政府,中共昌感县人民政府从王外村迁到北黎,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

1952年4月,由白沙县四区(石碌)和乐东县五区(东方)及六区(中沙)组建东方(小)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县政府驻地在东方村。

1957年初,昌感县人民政府从北黎迁到新街。

1958年12月,东方(小)县、昌感县、白沙县合并为东方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驻地在叉河。

1959年9月,县人民政府驻地从叉河迁到八所。1961年5月,东方县又分置昌江、白沙、东方三县。东方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1987年12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东方县更名为东方黎族自治县。 

1997年撤县设市。

参考资料来源:东方市人民政府-东方概况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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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A 县级市。海南只有海口和三亚两个地级市,象儋州,五指山,万宁(已经升为市了),文昌,还有东方都是县级市。
B 内地的大部分县级市都是由地级市管辖,但海南的县级市,县,自治县,都是由省政府管。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03-05
海南的东方市是属县级市,直接归省管,海南只有三亚、海口两个地级市,都不管县级市。
第3个回答  2007-03-09
海南的东方市是属县级市,直接归省管(本人系公务员)
第4个回答  2019-04-10

是县级市。东方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环北部湾城市群城市,历史悠久,资源富饶,基础厚实,后发优势凸显。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解放后县城定址黎族东方峒,因而称谓东方黎族自治县,1997年撤县设市。

东方市是海南西南部的经济中心,市区驻地八所镇,市内有著名港口八所港,海南粤海铁,海南高速,海南西环高铁均通过市内,是海南最具发展潜力的地区之一,海岸线长84.4公里,有8港7湾,7个天然渔场,常见鱼类80多种,滩涂面积1125.3公顷,发展海水养殖、捕捞和制盐业有着广阔的前景。

扩展资料

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废除国民党感恩县政府和昌江县政府,中共昌感县人民政府从王外村迁到北黎,隶属广东省海南行政区。1952年4月,由白沙县四区(石碌)和乐东县五区(东方)及六区(中沙)组建东方(小)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县政府驻地在东方村。

1957年初,昌感县人民政府从北黎迁到新街。1958年12月,东方(小)县、昌感县、白沙县合并为东方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县人民政府驻地在叉河。

1959年9月,县人民政府驻地从叉河迁到八所。1961年5月,东方县又分置昌江、白沙、东方三县。东方县隶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7年12月,撤销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东方县更名为东方黎族自治县。

1997年3月设市,撤销东方黎族自治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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