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面租赁合同纠纷咨询。关于转让与转租

2009年9月,我将自家一门面租赁给李某做化妆品生意合同为一年,即到2010年9月合同终止。但是在2010年4月李某因家中事务繁多无时间打理,想带货转让门面,找我商量,我不同意转让,而李某最终以转让货物为由将门面转让给忠某,在他们私下签订好合同后,喊我到场见证,忠某以文字形式表明自愿接受李某货物,与我门面无关。当时忠某承诺我做干果生意,最后却做内衣生意。2010年9月忠某与我续签一年租赁合同。2010年12月忠某提出要回家带小孩,不想继续做了。商量后,我同意将剩余租金退还,他将门面退还给我。可是忠某却不愿意,多次以电话短信方式恐吓我,多次协商,忠某的想法就是要他找到下一个租客然后把货转给下一个人,然后我退还他剩余租金。我的意思就是你如果不想继续做了,我可以退剩余租金给她,她交还门面给我。因为合同中我写明,决不允许转让转租,虽然现在忠某说只是想转让货品,但是我想收回门面,暂时不租。请问,忠某这种方式是不是一种变向转让?现在这种情况我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他这种情况只要她不提出终止合同,租赁期未到我不会强制收回。但是绝不允许转让,与转租。租赁期到,如忠某不续租,我是否还有权收回门面?

我觉得你前面说的那些与问题毫无关联!现在的问题就是你和忠某之间的合同问题,已经与李某无关了,已经不存在李某转租的问题了

现在的情况是租赁期未到,忠某按合同完全可以等找到下一个人把货转让出去再提出退租,至于此时的违约责任要看合同如何约定;你可以做的就是等他找到转让人后,不向转让人出租房屋,直接打消转让人接手货物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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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2-16
你说的有道理 但你能执行好么?

还象上家 转货当仓库?最后看不住变经营?

你要是不损失 就让他转吧 你不要出场见证 !你在6个月内 可以以新来的

商家的租赁合同无效 驱赶该商家(这个合同要作为忠转租的证据 拿到手) 或者 让其找到忠 赔偿!
第2个回答  2010-12-20
你有权拒绝转租;
对方转租的你可以解除合同
第3个回答  2017-05-05
建议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具体委托律师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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