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的伤残司法鉴定能推翻吗

如题所述

一、对法院委托的伤残鉴定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司法签定或通过庭审质证来推翻法院委托的鉴定所认定的 伤残等级 。 如果没有充足的 证据 可以推翻鉴定结论或鉴定机关没有司法鉴定资质,是不能重新申请司法鉴定的。当事人没有自行委托进行伤残评定,而是直接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委托伤残鉴定。 另一方对伤残评定结论有异议,进行救济的方式有两种: 1、作为伤残评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2、通过 诉讼 手段,使法院不予采纳。一是当事人自行在法庭中对鉴定人进行质询;二是聘请专业人士对伤残评定结论进行质证。 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三、提证据情况院支持重新鉴定 鉴定定鉴定部门或指定鉴定部门具专业知识技能依照定程序做鉴别判断种由鉴定结论诉讼种重要定证据事证据异议申请重新鉴定否准许由民院决定由于鉴定结论具定真实性、科性针性较其定证据更具靠性往往直接关系案件处理结否准许事重新鉴定要十慎重民院准许事重新鉴定种自由裁量权力必须要具备定条件才能准许 综上所述,关于 法院委托的伤残司法鉴定能推翻吗 的问题已经给出回复,只有在证据充足的情况下推翻鉴定结果方才可行。同时在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果含糊不清的时候是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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