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沈阳市一国营改制的企业上班已经3年零5个月了~~合同到12月末就结束了,我不想在与这个单位续签了,我想咨询下,如果合同到期了,我的3年零5个月的工龄,是不是有个补偿问题,这个具体怎么补偿?如果我的工资没达到企业平均工资,我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请问下各位资深人士~~在下深表感谢~~ PS:我们单位最低给工人才开到600(交完保险的情况下)请问,这个符合劳动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