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是什么?

50多岁未婚无子,亲戚有一个弟弟,弟媳,侄子,二十多年前认好朋友的女儿为干女儿,没有法律程序,但一直跟好朋友一家三口同住一个屋檐,一起吃喝,像一家四口,这样我干女儿有继承权吗,或者需要什么手续可以合法继承我的房产,公积金,包括以后的赡养,要怎么合法化,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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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2-07
您好,您可以与干女儿签订遗赠抚养协议,干女儿负责给您养老,您的财产,干女儿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2个回答  2020-12-07
需要办理收养关系才可以继承
认干女儿,法律不予认可的
即便以后尽赡养义务,可以分得部分遗产
如果确实愿意将财产给干女儿,房产可以以买卖的形式,办理过户就可以。
否则没有继承权
第3个回答  2020-12-14
可以通过订立书面的遗赠协议,将干女儿列为受遗赠人。由干女儿给你养老,再有她来继承你全部的财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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