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12-20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第一款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竟抢救无效死亡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一款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不是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属于患病而且未在48小时之内死亡,你只需要按规定给他病假和病假期工资就可以了。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规定》给予其三个月的医疗期,之后。。。之后可以和他解除劳动关系。不过你们是不是可以给予写人道补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