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请长病假,怎么办?

如题所述

雷,你好。你看看,新招的人名单里面有没有一个叫宋×的。我看看喔找到了,有这个人的,在市场开发部做经理助理。是啊,所以我们才头痛啊,来问问你们这边的情况。你再帮我看看,他的试用期是多长的。我这边看到的信息是2个月。2个月?这不太可能吧,是不是你那边记错了?他是行政部的,行政部的人,这次统一签的都是3年的合同,应该有6个月试用期。所以我才奇怪。行政部其他人的确都是6个月,唯独他,文件上面写着2个月。所以我才来跟你核实一下。我仔细看了那份名单。果然这个宋×,在试用期一栏,真的写的是2个月。你听我说,事情是这个样子的。这批新员工进来,我们按照正常的操作流程,要对他们进行试用期的考核。根据我们公司最新的试用期考核规定,每两周,我们要向新员工的上级主管了解他的工作情况。每个月月底,要对他们进行一次考核评分。对于6个月试用期的员工,还要在3个月时做个中期考评总结。一般情况,到了这个中期考评的时候,就基本上能看出来这个员工有没有能力,适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到了后3个月,则主要是帮助考核合适的员工,调动他的一个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如果有员工前3个月的考核结果一般,没突出表现,但上级主管又觉得可以再观察一下的,那么我们就放到后面的3个月再来集中考评一下。整个过程是6个月的时间。6个月快到了,我们就要做最后的转正考核了。新员工能不能正式成为公司的一员,就要看这最后的考评结果了。这个考核规定是不错,我们现在执行下来,各部门反馈的效果也都挺好的。这个肯定不行。有了!John突然说道。我记得很清楚,法律依据是《上海劳动合同条例》第26条。这样可行吗?我多少还是有点怀疑。跟他谈嘛,谈得通,大家就签个中止协议嘛。我觉得没问题。跟Tina谈了我们的想法,她也觉得值得一试。再说,本来就是跟员工去协商,我们也不是直接就这么单方面中止了。第二天,我们去了宋×的家。一来是探望他,二来是跟他谈劳动合同的中止问题。相当顺利,他答应了。他还说自己给公司带来了麻烦,很过意不去。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员工管理难。这件事情大大改变了我的看法。有关该问题建议公司可以参考地方法规中的劳动合同协商中止来处理。病假期间协议为劳动合同暂时中止期间,待病假结束,劳动合同期和试用期均按原先协议恢复履行,中止期间不计入试用期,也不计入合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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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3-11

请长病假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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