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上班2个月,辞职需要提前几天?

本人是在惠阳区汽车站这边的一家品牌专卖店上班,6月22日-6月24日为试用期,6月25日至7月25为试用期(他们说是试用期为一个月)。刚去了解时是说第一个月试用期工资为800,第二月为1000,不包括销售提成 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里面上班的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每个月只有4天假,没有加班费(每个月一次盘点到晚上凌晨2-3点加班费才12元),基本工资才600多一点,加上一些补贴才800,没有任何福利, 辞职需要提前几天申请?我该怎么拿到我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的双倍工资)另一半工资?以及双倍是指基本工资还是说包括销售提成的总和的双倍? 现在的情况就是在今天早上我已经向店长提交了辞职信,我能够申请他们补发我的工资的另一半吗? 我手上有整个专卖店7月份的工资明细、上班考勤明细、还有就是工资都是直接发放到我们自己提供的《建设银行》的卡里面的、以及8月份我个人的考勤卡复印件 在这样的情况下申请补发能有效吗?

一般情况下辞职需要书面通知,口头通知不好举证,如果单位说你擅自离职或者旷工,就不好说了。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逾期未签订的,应当从第二个月起向员工支付双倍的工资。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差额部分。
如果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不缴纳社保、强令违章作业等,导致员工辞职的,则用人单位也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其他情况下,员工主动辞职不需支付经济补偿。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2-24
没有签订合同随时都可以走
因为你和他们不存在劳动关系
他们这样的也是违法行为
你想要赔偿必须得有他们与你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据,由于没有合同
你可以保留任何相关凭证,比如工资条,加班记录等
如果还在所谓试用期里,是应该没法要双倍工资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