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变更老板,工伤伤残人员还未得到赔偿,怎么办?是找原老板还是新老板?

是在原老板工作期间受的伤残,但是劳动局的伤残鉴定书还未下来,所以还没赔偿,现在老板把工厂转卖了,工厂换了法人代表,,(前老板溜了,新老板说不关他事)现在我人都残疾了,真的是六月飘雪,黑暗啊!请问我现在该找谁赔偿?谢谢大家。

1、工厂变更老板,工伤伤残人员还未得到赔偿,由接手的用人单位承继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的。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用人单位实行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承担。
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用人单位与借调单位可以约定补偿办法。
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依法拨付应当由单位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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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29
38)双侧颧骨并颧弓骨折,伴有开口困难II°以上及颜面部畸形经手术复位者属于6级伤残,大概,最好找专业人员鉴定。赔偿公式:1、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康复性治疗费=医疗费=诊疗金额+药品金额+住院服务金额条件: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享受康复性治疗费待遇的条件: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三款、《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六款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人数×天数×70%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3、交通食宿费交通食宿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职工因公出差交通费标准×往返次数+职工因公出差住宿费标准×天数+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费标准×天数享受条件: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四款。4、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配置标准×器具数量条件:由工伤医疗机构提出建议,经劳动能力签定委员会确认需要辅助器具。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38条5、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可延长,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即最长也不超过24个月。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一、二款。 停工留薪期内的陪护费,需要支付,但尚无明文规定按什么标准进行计算。 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处理: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1条6、生活护理费⑴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⑵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⑶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情况生活护理费=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7、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本人月工资×月数一级:24个月 ;二级:22个月 ;三级:20个月 ;四级:18个月 ;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 ;七级:12个月 ;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 ;十级:6个月。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4条、第35条。8、伤残津贴伤残津贴=本人月工资×百分数本人月工资:实务中一般按定残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计算。(无明文规定)一级至四级:一级:90% ;二级:85% ;三级:80% ;四级: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条件:从评残后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之前。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基金补足差额。支付责任:工伤保险基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五级至六级:五级:70% ;六级:60%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补足差额。条件:难以安排适当工作。如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适当工作,则发放正常工资。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一款。各地可能还有差异。最好找个律师帮你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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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1-29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3
法人变更前受伤找原来的老板索赔,法人变更后找新老板索赔,如果遇到推脱可以请劳动局出面解决或者诉讼法院请求赔偿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1-29
是发生在变更后吗,如果是这样找你们新老板,他们要是唧唧哇哇 推卸责任 你就向公司工会投诉,或者去执法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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