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追索权和不带追索权票据的区别

如题所述

区别如下:\x0d\x0a1、含义不同\x0d\x0a带追索权指的是票据遇到不能承兑时,票据的持有人可以该票据转让人要求票据权利。即对于带追索权票据转让,一般不确认票据的义务转移,即账面上确认其他应付款。\x0d\x0a不带追索权指的是票据遇到不能承兑时,票据的持有人不可以该票据转让人要求票据权利。对于不带追索权的票据转让,一般应确认票据义务转移,即账面上注销该应收票据。\x0d\x0a\x0d\x0a3、权利作用不同\x0d\x0a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是否有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带追索权的有,不带追索权的则没有。\x0d\x0a4、承担风险方不同\x0d\x0a有追索权保理是指不承担买方信用风险,只提供其他服务的保理。保理公司承做有追索权保理,若有提供卖方预付款服务,在应收账款到期45天后,任何情况下,保理公司均有权向卖方进行追索。\x0d\x0a无追索权保理是指承担买方信用风险的保理。保理公司在承做无追索权保理时,发生买方信用风险,从应收账款到期90天起,若发生非商业纠纷卖方信用风险,由保理公司向卖方履行担保付款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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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03
区别在于,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或其他法定原因出现时,持票人是否有请求其前手偿还汇票金额及有关损失和费用的权利。带追索权的有,不带追索权的则没有。
扩展资料:
追索权是在票据权利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进行追偿的权利。其是用弥补付款请求权对保护持票人票据权利的实现所带来的局限性的一种制度。
依追索权发生的不同情况,分为期前追索权、期后追索权和再追索权。期前追索权:是指在汇票上所载的到期日到来之前,因发生到期付款的可能性显著减少的情况,而得进行追索的权利。期后追索权:是指在票据到期时,持票人因不获付款而得进行追索的权利。再追索权:是指被追索人在履行了自己的追索义务,向追索人偿还追索金额后,得向其前手追索义务人进行追索的权利。
参考资料:追索权-百度百科
第2个回答  2019-03-01
针对应收票据的贴现,如果是附有追索权的贴现,则应当将其视为一项抵押借款进行核算,不应注销应收票据。
企业持有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票据面值之间的差额)
贷:短期借款(附有追索权,实际属于质押贷款)
应收票据(不附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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