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大陆买房。
2016年2月4日起,北京市《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可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2017年5月,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精神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用人单位为台湾科技创新人才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与其他职工同等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权益。
住房公积金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扩展资料
为更大程度地为台湾同胞在大陆工作生活提供便利,目前住建部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调研,总结各地出台的在大陆工作台湾同胞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政策。
2015年8月,福建省住建厅出台了《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特殊支持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支持在闽创业的台湾青年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福州、泉州、龙岩等市按此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相继出台了政策。
2015年9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在沪工作的外籍人员、获得境外永久(长期)居留权人员和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明确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聘用)关系,且办理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的台湾来沪工作人员,可按规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 新华网-台湾同胞将享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
台湾人能在大陆买房的;还可以贷款买房。
公积金贷款: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台湾人士的限制较多:根据规定,缴纳公积金的主体为各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不含外籍和港澳台职工;而且需连续足额缴存满六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商业性贷款:台湾人士接触到比较多的是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在签署购房预售合同或意向书并支付头期房款之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
根据目前的房产政策,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与三成;贷款购买第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六成,同时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但因目前上海等大城市已经对非本市户籍人员采取满足一定条件下限购一套的规定,台湾人士购买第二套房很难实现。
按揭贷款额度最高可达所购住房市场价值的70%,而贷款期限最长则为三十年,且借款人年龄与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七十年。
例如建设银行对个人申请住房贷款除上述要求外,还规定借款人须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贷款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台湾人来大陆买房需要以下条件:
商品房销售合同或预售合同;
《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境外个人在所在城市购房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等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