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后1.5万不扣5险一金税前是多少?

如题所述

税前差不多2.8万。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未5000元而税后1.5万元已明显超出起征点,故而扣除个人所得税以下为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不含税收入额高于3360元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通过这个公式我们可以大致算出到手的薪资是否合理。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最高缴费标准等各地有差别,题中没有具体描述,假设最高缴费标准为一万,按如下比例交五险一金:
社保公积金公司缴费比例为43.5%
(养老20%+医疗8%+失业2%+生育1%+工伤0.5%+公积金12%).
社保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为23%
(养老8%+医疗2%+失业1%+公积金12%).
在月薪一万的情况下,缴费标准按工资基数缴纳,则公司除了负担一万月薪,另外还要支出4350元五险一金,个人应承担部分为2300元,可以税前扣除。如果月薪超过一万,由于缴费标准有最高限额,按上述假设,公司为个人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350元。
拓展资料:
1、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每个子女1000元/月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月
4、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注意:本办法所称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6、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7、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注意: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8、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89、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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