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买房政策是怎样的?哪个区限购啊?

首套房子。在政策上有什么优惠

本地人买房: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4、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外地人买房:

1、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2016年合肥住房限购政策
1、合肥市区本地人限购2套房;
2、外地人购房需要1年个税社保或纳税。最低首付30%。一次购房记录的,已结清,最低首付40%;
3、一次购房未结清首付最低50%。
4、本地人2套以上、没有纳税社保的外地人,不给买房。
5、从严控制公积金贷款,停止三套房贷款。
6、停止异地公积金贷款。
7、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8、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30%调整为40%。首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仍按不低于20%执行;
9、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10、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同一买受人出售多套商品住房;
11、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扩展资料:

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参考资料:合肥市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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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5

本地人买房:

1、在市区(不含四县一市,下同)范围内,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2、市区居民家庭首次购买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30%;

3、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无购房贷款记录(含在外地贷款记录,下同)、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居民家庭无房但有1次购房贷款记录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均为40%;

4、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外地人买房:

1、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

2、暂停向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市区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或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区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非本市区户籍居民家庭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合肥限贷:

银行对多种购房情况拒贷,具体有以下这几种:

1、有房2套及以上,有1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

2、有1套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

3、合肥市区无房,有2次及以上贷款记录,1次或1次以上未结清,停止贷款。这意味着,即便名下无房,也可能被银行拒贷。

扩展资料:

限购就是限制购买,规定购买的数量,是指商家为了使自己的产品得到很好的销售业绩而采取的一系列促销手段,往往是一些特价和降价的产品,为了防止其他商业伙伴以及同行业恶意抢购所采取的一种商业手段。

基本限购令符合绝大多数家庭的居住、投资需求,与一些城市的购房入户政策也不冲突,且不会阻碍住房租赁、度假物业市场发展。 其他手段可重归市场化。

参考资料: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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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30

合肥买房政策如下,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限购。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合肥市2016年下半年每月居住用地供应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在商品住房价格较高、波动较大的区域,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在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以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取得居住用地价格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扩展资料:

“限购令”是指政府出台的房屋限购政策,出自2010年4月30日北京出台的“国十条实施细则”,从2010年5月1日起,北京家庭只能新购一套商品房,购房人在购买房屋时,还需要如实填写一份《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如果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骗购住房的,将不予办理房产证。

这是全国首次提出的家庭购房套数“限购令”。此后,相继有49个地级以上城市实施“限购令”。

中国历史上,唐朝卖房“先问亲邻”;明清限购:禁止官员在工作所在地买房。

2017年3月份以来,河北涿州、保定、张家口,安徽滁州,海南三亚,浙江嘉兴嘉善县,江西赣州等三四线城市纷纷启动限购或提升首付比例。  2017年12月,限购令入选2017年民生热词榜。 2018年3月16日,“3·17”限购一年北京楼市回归理性 新房销量减半。

分布城市

华东地区:上海市,江苏省(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安徽省(合肥),浙江省(杭州,温州,宁波,金华,绍兴,舟山,台州,衢州)。

华南地区:广东省(广州,佛山,深圳,珠海),福建省(福州,厦门),海南省(海口,三亚)。

华北地区:北京市,天津市,山东省(济南,青岛),河北省(石家庄),山西省(太原),河南(郑州)。

中南地区:湖南省(长沙),湖北(武汉),贵州省(贵阳),广西省(南宁),江西省(南昌)。

西南地区:四川(成都),云南省(昆明)。

西北地区:陕西(西安),甘肃(兰州),青海(西宁),宁夏(银川),内蒙(呼和浩特),新疆(乌鲁木齐)。

东北地区:吉林(长春),黑龙江(哈尔滨),辽宁(沈阳,大连)。

参考资料:

合肥限购重启 县域楼盘骤然升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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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8-09-16

分析如下:

合肥限购政策:

1、合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

2、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市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城区购买住房。

为进一步合理引导住房需求,合肥市将同时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税收政策: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此外,《通知》要求加强房地产税收征管,“税务部门要会同房产、国土资源、物价等部门,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重点稽查。”

拓展资料:

合肥行政区划概况

辖区:4个市辖区、4个县、1个县级市

街道社区:43个街道、84个乡镇、5个街道层级的社区管理委员会,457个城市社区、333个农村社区(另有3个居委会)、994个村委会

市政府:合肥市人民政府位于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

参考资料:参考资料: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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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7-03-02

合肥买房政策如下,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限购:

商品房最低首付比为25%,下列情况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为40%: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购房贷款记录的,包括在外地贷款的记录;

    居民家庭拥有一套住房,且有相应贷款结清;

    居民家庭无住房,但有一次贷款记录;

    购买商品房的首付比例为50%;

    名下有一套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为改善住房条件再次申请的,首付比为50%;

    合肥市2016年下半年每月居住用地供应面积原则上不少于1000亩,实行差别化供地政策,在商品住房价格较高、波动较大的区域,增加居住用地供应;

    在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政务区、滨湖新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以及肥东县、肥西县、长丰县范围内,取得居住用地价格超过当地历史最高成交单价(或楼面地价)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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