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加工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产品的消费税问题

我们公司A是商贸公司,现想自行开发一款果酒,所有原材料(瓶子、盖子、酒体、标签、外箱)都由我司直接采购,再委托工厂B帮我们加工成可以直接对外销售的瓶装成品酒,工厂B只收取加工费(工厂B是酒厂资质),请问:
1、我司A是否涉及到交消费税环节(我觉得在委托加工环节应该涉及到了,但是因为之前确实没有涉及到过这方面的知识,所以还是需要请各位高手指教);
2、缴纳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是只在加工费的基础上计征消费税,还是材料成本+加工费?);
3、如果是按材料成本+加工费计算组成计税价格,那么我司在购进原材料后的发票是由原材料供应商开给工厂B,还是直接开给我司A?
4、如果原材料供应商直接开票给我司A那么,工厂B在代缴消费税是原材料成本依据从何而来?
如果有处理步骤更好,非常感谢大家花时间来解答我的问题,谢谢!

1委托加工环节由b公司代缴消费税2和4的问题属于一个问题,b公司交的消费税按你们a公司同类消费品的价格计算,如果a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3发票给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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